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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特羅 公告本公司與永裕公司間民事訴訟案第三審判決結果
(114/10/16 18:03:13)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564)安特羅-公告本公司與永裕公司間民事訴訟案第三審判決結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第三審被上訴人:本公司 被告/第三審上訴人:永裕生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裕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台上字第1579號 4.事實發生日:114/10/1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基於與永裕公司間之貨款給付爭議事件於111年11月7 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貨款、費用及利息;第一審判決本公司勝訴,第二審駁回永 裕公司上訴。因永裕公司不服二審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重上字第371號判決,故向最高 法院聲明上訴第三審。 6.處理過程:案經最高法院駁回永裕公司第三審上訴,全案確定。本公司於今日獲悉判決 結果,判決主文為:「上訴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均無重大不利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與本公司委任律師研議後續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案判決為確定終局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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