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纖股東會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09/05/28 16: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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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新纖-公告股東會通過解除公司法第209條有關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9/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新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東昇
董事-新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東明
董事-進賢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昕恩
董事-臺灣新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洪士鈞
董事-德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施火灶
獨立董事: 邱賢德
獨立董事: 蔡永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新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東昇
兼任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新光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新光網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長、新光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新光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田毛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光兆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臺灣新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新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東明
兼任福麟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威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榮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董事-進賢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昕恩
兼任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臺灣新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洪士鈞
兼任臺灣新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漢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瑞鴻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大昇文創藝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博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久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啟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光創新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德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施火灶
兼任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 邱賢德
兼任新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蔡永欽
兼任新光兆豐(股)公司顧問、優派人力資源顧問(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票決結果:贊成為1,105,125,906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86.5041%,
反對為472,802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0.0370%,棄權/未投票171,943,616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13.4589%。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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