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保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之競業限制
(109/05/28 16:14:1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51)中再保-公告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之競業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9/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戴錦銓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期(109/05/28-112/05/2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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