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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5)新保-代子公司誼光保全(股)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二筆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251號10樓(電梯11樓)-辦公室 屏東縣林邊鄉中山路390號7樓-辦公室 2.事實發生日:108/5/24~108/5/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2處辦公室租賃面積:約96.55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約為新台幣290元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28,00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790,06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系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付款條件: 租金支付以一個月為一期。 簽約時承租人按第一租賃年度每期租金簽發12張支票 (發票日分別為該租賃年度之各期5日)繳付出租人12個月租金 (支票金額29,399元(含稅)、12張共計352,788元(含稅)) 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依據:參考同棟內辦公室出租價格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8年05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8年05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