閎暉:公司舊股最後交易日9/10;新股預計上市日9/23
(108/08/23 16:31:4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311)閎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現金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畫書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8/23
2.減資基準日:108/07/26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為辦理本公司108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179,383,816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793,838,16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1,193,838,160元整,共銷除股份119,383,816股,用以活化股東資金運用及透過調整資本結構以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減資比率約為66.552167%,惟實際減資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計60,000,000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新台幣600,000,0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約665.52167股(即每仟股換發約334.47833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室辦理拼湊成整股,未如期辦理者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一律以股票面額按比例發放現金代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8年9月10日。
2、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8年9月20日。
3、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108年9月11日起至108年9月20日止。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9月16日起至108年9月20日止。
5、新股票上市暨舊股票停止流通日期:108年9月23日。
6、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完全相同。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俟新股換發日(108年9月23日)後,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室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2號1樓,本公司股務室,電話:(02)8798-2301。

八、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8年9月27日,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股東獲退之現金如不足以扣除匯費或郵資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室(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2號1樓)領取。

九、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非本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稅法規定依法申報。

十、本作業計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8年8月15日臺證上一字第1080014669號函核准在案;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二、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8/09/20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9/1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9/20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票完全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08/09/23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0,000,0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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